标题:房屋天窗漏水是否属于保修范畴
2017年我购置了一套房屋,房屋为1楼,附赠小院和下跃(即带有地暖和天窗的地下室)。下跃日常通过天窗进行采光换气,该天窗带有电机,可遥控闭合开关。2020年我对房屋进行装修,后期清理小院时,我用水枪(正常水压,伞状水雾喷淋状态)对小院及天窗进行冲洗。当时这个天窗已经2年多未擦过,非常脏,后发现天窗漏水,水顺着天窗两边窗口呈线状从墙面高处流到下面。为此,我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起初辩解,天窗质保期是2年,目前已出保,不负责维修,需我自行解决。后我找到《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外墙保温、门窗和地下室外围防水工程最低保修期为五年。”开发商见状,再次辩解说我的窗户日常下雨不漏,便是正常、合乎质量标准。现在我的天窗漏水是因为我用水枪进行了冲洗所致,系我个人原因,开发商不负责维修。综上,我个人认为:1、天窗连接我的地下室,应适用于外围防水5年质保,如漏水系是说明防水措施不到位;2、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谁家的窗户平时不都得擦擦吗,但是鉴于我家天窗的特殊性,安装在室外,日常风吹日晒、裸露在外,平时雾蒙蒙的也影响采光,用水管进行喷淋清洁我认为系正常使用需要,仅因为我用水管进行喷淋冲洗,天窗就漏水,难道这不是建筑防水施工不到位所致吗?为何现在变成业主的过失了?3、关于防水是5年的规定,条例未标明是雨水,而是防水,且我是正常生活需求使用。请问如果我不用水管冲洗,难道就只能用抹布去擦吗,这是窗户不是奢侈品,那也太娇气了吧。开发商现在说下雨不漏就是对的吗?4、该天窗施工未留排水孔或导流槽,先天设计存在缺陷,未按要求安装,这也是导致水在槽内无法排出进而只能向下渗漏到室内的原因。最后,我想咨询的是,依据24条,我的情形是否属于保修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