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在津南区的津南新城合居园购买一套住房,至今购房合同原件没有交付给我们,贷款购买,房地产说应该银行给我们购房合同原件,银行又说应该房地产给我们购房合同原件,现在双方不给解决,现地产方有证据证明是银行弄丢购房合同,但让我自己去找银行解决,很无助求助政府给予帮助。
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范**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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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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