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参与了天津注协的注会继续教育,会计证是否还需要单独进行继续教育
您好,会计从业证已取消,不需要对其进行继续教育。我市自2019年起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虽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职称证书(会计初、中、高级)的人员应每年完成90学分的继续教育。如您属于上述人员范围,且已参加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继续教育,可通过天津会计网(http://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个人申报入口”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确认。如您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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