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车辆维权
车辆送去4S店维修,一个月后通知提车,但车辆因4S店偷工减料未维修完成,维修车辆的师傅无相关资格证书,之后将车二次送去4S店,未经本人允许私自二次维修;
二次维修后,未经车主允许,私自将车开出4S店;
与4S店经理协商后,进行车辆的第三次维修,但未出具相关维修方案,车辆是否在本店维修未可知,要求提供车辆维修监控,4S店以监控保存时间不长为由不提供;
经过一系列的事情,协商赔偿未果,4S店经理只提供一次保养的赔偿,不给出二次维修造成的车损、车主的务工、私自用车的解决方案,呈请相关部门协同解决,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