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纪** 提问时间:2020-09-06

标题:民办学校学费疫情期间收费标准

咨询民办学校对疫情期间学费的收交标准是怎么来的,只是单纯的把住宿费按天数收费吗?学费没有关系了?还是按正常年度收取吗?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20-09-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教育局核实处理。

据区教育局反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依据《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财〔2020〕25号),各学校按照我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做好线上教学和开学复课工作,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计划,可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开学时间,结合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按月进行结算,多收的住宿费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付或抵扣新学年住宿费。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晟楷中学在疫情期间线上完成了教学,故学费按标准收取。住宿费已抵扣新学期4个月住宿费。

区教育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教育局,联系电话:291426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州区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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