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0-09-04

标题:关于诚信管理系统中工作年限补采集的问题

本人现所在公司为2020年新成立企业,但本人2017年就已经参加会计工作但是未采集此信息,现在想增加这个信息,请问是用现工作单位开的证明就可以了,还是需要之前公司的离职证明之类作为之前工作年限证明。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0-09-07 是否超时:否

您好,如您已进行会计人员诚信信息采集,可登陆天津会计网(http://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会计诚信平台”-“信息变更申请”进行信息变更,登陆后选择变更“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并需要上传当时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有您签字的记账凭证、账簿等。如您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市财政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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