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在其它省份继续教育记录,如何转到天津会计网上。是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么?都什么程序方法??
您好,我市对2018年以前(含2018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不再做强制要求,会计人员在其他省参加继续教育的也无需补确认。自2019年起我市要求会计人员每年完成90学分继续教育,如您2019年、2020年已在其他省份完成继续教育,并已在我市完成诚信信息采集,可通过天津会计网左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个人申报入口”进行申报,并上传外省市相关证明材料。如您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市财政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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