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家庭及工作变动,于八月初到物业办理停暖事宜被告知须有上下邻居的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停暖,询问何时出的规定时,工作人员态度蛮横说是物业自己规定的,本人查阅了《天津市2020年供热管理规定》并未找到相关规定,物业经理刘女士告知本人楼下不同意本人办理停暖事宜,告知本人,如邻居不同意签字将不给予本人办理停暖事宜,并按规定缴纳取暖费用,如不缴纳按违约处理。本人尝试多次联系曹子里镇政府人员和武清物业办人员,均不接听电话。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曹子里镇供热部门与区城管委供热科沟通,办理停暖手续,需在9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携带房主的相关证件到其供热单位办理停暖手续。对于您所反映的“物业办理停暖事宜被告知须有上下邻居的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停暖”的问题,经与区城管委供热科确认并无相关政策依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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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曹子里镇供热部门与区城管委供热科沟通,办理停暖手续,需在9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携带房主的相关证件到其供热单位办理停暖手续。对于您所反映的“物业办理停暖事宜被告知须有上下邻居的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停暖”的问题,经与区城管委供热科确认并无相关政策依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曹子里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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