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用音响在公共场所唱歌严重扰民
蓟州区商贸街西口路西公园内,有几个人长期用音响高分贝唱歌扰民。他们的唱歌时间一般是晚上7点至10点30分。我居住在离公园直线距离不足200米的胜达家园小区,除了疫情期间,我们每天受其干扰,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广场舞或者敲鼓我们都能接受,但是唱歌这个声音放的很大,穿透力太强了,特别是唱的又很难听,简直要命。我曾于去年多次拨打报警电话或者拨打8890投诉,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民警曾出过一次警,但是只是民警在的时候管用,民警走了一切照旧。天津市文明条例对噪声扰民有明确规定。为什么相关部门不能下点功夫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的诉求是,他们可以唱歌,但是不能使用音响。任何时段都不能使用音响在此唱歌。公园不是k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