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武清区规划部门,武清城区北部,编号为D四至范围为:东北至漫水路,南至八孔闸路,西至京津公路,总占地面积95.3公顷的居住用地规划,是否受运河保护政策影响不再作为居住用地使用?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D单元于2018年5月4日已由区政府批复(武清政函【2018】152号),主要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后续将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大运河天津段管控要求。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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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D单元于2018年5月4日已由区政府批复(武清政函【2018】152号),主要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后续将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大运河天津段管控要求。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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