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政府的某些部门无视三百多家业主的合法权益
关于《静海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全区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作业,停止道路施工、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对于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造林绿化工程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特许施工。(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此方案中明确要求建成区内在此期间停止土石方作业……,作为建成区和非建成区的区别,该部门没有去核实,直接把非建成区的团泊西区使用此方案执行,明显解读和执行错误,作为政府部门,错了不但不承认,反而一错到底,致使我们团泊西区汇海鸿园小区300多家业主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导致我们业主遭受182天的延期赔偿无法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