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彼得兔培训中心违反合同,诉求退款
2019年8月我在杨村建设南路泽华中心的彼得兔培训中心交了216课时的培训费16168元,中心9月开始在泽华中心授课,11月份通知我授课地址改到雍阳西道701号,距离我家很远,现在因为路远家中老人无法接送孩子正常上课,我向该中心要求退还未上的142课时的费用(10628.9元)。彼得兔中心以签订销售合同中的“一旦甲方开始第12节课程的学习或自预热课开始超过30天(包括预热课当天)的,将被视为对中心的教学方式、教学质量和相关服务表示认同,则在此后任何情况下中心都不予办理退学及退费手续。”为由,拒绝退费。后经协商,该中心同意退还剩余课时费的三分之一(约3500元),对此我不认可。我认为:
1、该中心变更授课地址违反合同;
2、合同中写的“一旦甲方开始第12节课程的学习或自预热课开始超过30天(包括预热课当天)的,将被视为对中心的教学方式、教学质量和相关服务表示认同,则在此后任何情况下中心都不予办理退学及退费手续。”是霸王条款。
希望武清教委和工商监管等部门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