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7月27日通过微信渠道申请退费并发送退费相关材料,当时工作人员回复“收到”。今日我发现仍可以查到自己的初级会计准考证。向负责电话23399412致电后,相关人员告知没有收到我的退费申请材料,能否退费不可确定。如所附件所示,本人提交过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并未说不合格或未收到。那么工作人员没有保存文件的失职后果要我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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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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