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邢* 提问时间:2020-08-18

标题:投诉天津市南开区公租房管理中心收取租房费用不合理

尊敬的相关领导及负责人您们好:

我叫邢*,男,今年50岁,低保户 ,无房户,无业,离异,带两个女儿一起生活。两个女儿均是学生。 户籍地天津市红桥区西于庄增产大街90号(西于庄派出所内挂着户口),长期居住在天津西青区昌凌路朗庭园公租房小区。

我本人由于自2019年9月份失去了一份工作导致家庭生活经济极度困难,造成自2019年9月份至2020年8月份一直未按时缴纳房租。房租金每月:1386元减去公租房补贴每月600元,实际每月应缴:786元。拖欠房租共计:12个月,9432元。期间公租房管理中心也是一直催收,但我实在是没有钱支付一拖在拖,导致在2019年底因欠房租无法按时续签公租房居住合同,造成房补停发。并且房租从无房补的基础上又加收我1,3倍的滞纳金,合计欠款从9432元直接变成19590元了!因担心被起诉我今天借款2万元给还清了所欠房费。我生活自即日起陷入困境!债台高筑!自去年底因为疫情爆发我根本就没有经济来源!这样收取公租房费合理吗?本来就没房租房居住,怎么能这样收取我们困难家庭的房租?这可是国家照顾我们困难群体的公租房啊!疫情期间国家还适当减免部分底商费用,而郎庭园不但不减免一些房租,反而强加了我合计一,3倍的房租!不交就起诉我!我想跟各位领导要个说法!难道我经济困难就活该如此吗?我虽然今天交完了所欠所谓的1.3倍房租共计:19590元,但是无论怎样我认为这样收取房费是不合理的!我要投诉!申请退回我多交的一.3倍的房费!这多交的房费是我未来一年的房租啊!不然我们弱势群体真的没活路了!请领导帮帮我吧!

感谢!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8-25 是否超时:否

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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