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0-08-17

标题:税务师考试成绩与会计继续教育问题

会计继续教育新规定,参加税务师考试的每通过一科可折算为90学分抵当年的继续教育,但是由于税务师考试是2019年11月7号考试,2020年1月出成绩,但是按照规定抵考试时间当年2019年继续教育?这样的规定对于跨年出成绩的税务师是否不妥?或者有新的解释?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0-08-17 是否超时:否

您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可以抵免考试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为全国统一规定,非地方规定。您可以发布考试成绩后登录天津会计网站(http://tjkj.cz.tj.gov.cn)补申请考试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留言。

 

天津市财政局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