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新规定,参加税务师考试的每通过一科可折算为90学分抵当年的继续教育,但是由于税务师考试是2019年11月7号考试,2020年1月出成绩,但是按照规定抵考试时间当年2019年继续教育?这样的规定对于跨年出成绩的税务师是否不妥?或者有新的解释?
您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可以抵免考试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为全国统一规定,非地方规定。您可以发布考试成绩后登录天津会计网站(http://tjkj.cz.tj.gov.cn)补申请考试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留言。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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