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0-08-14

标题:房租补贴办理问题

您好 我一年前办理了公租房资格证并且我也符合办理房屋补贴的条件 所以我去居委会申请了房租补贴(申请房租补贴需要从居委会递交材料最后由房管局审批) 办理需要提交户口本和户籍所在地房本 但由于户籍落在了前夫的户口本里且户籍所在地房子是前夫母亲的 现在前夫已经不给我提供户口本和房本了 毕竟离婚好久了 但是相关部门说让我必须提供原件 因为我当时申请公租房资格证的时候房管局的住房保障都有档案 而且房租补贴资格和公租房资格都属于住房保障管理 他们为什么这么无作为 非要难为我拿原件来 我已经离婚了对方现在不肯给我原件了我怎么拿 希望有关领导帮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 我一个人带个孩子没有地方住 为什么符合条件还要处处难为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8-19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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