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业委会组成人员的创新改革的建议
您好!在您百忙之中,向您反映一个问题,请您帮助协调解决为盼!我是一名退休多年的老共产党员,现居住在西青区李七庄街道宏城御溪园,这个小区是2014年入住的,入住后为了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了发挥一个退休老同志的余热,为了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权益,为了尽早成立业委会,我东奔西走联系有关部门和业主,最后业主委员会终于建立了,但由于我住的是女儿买的房,我不是业主所以无权参与业委会。
但在2019年现业主委员会到期需要改迭,问题现在来了,自2019年原业主委员会到期解散至今新的业主委员会也沒能迭举产生。其跟本原因是报名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候选人数量不足,所以新一届的业主委员会不能迭举产生,处于难产状态。使惹大的一个小区处于无业主委员会状态一年多之久!
我认为咱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有很大弊端,因为有时间、有能力、有精力,有热情参与业主委员会会工作都是一些退休的老头老太太们,而他们退休后跟本无能力买房了,只得住在子女买的房中,因此他们不会也不可能是业主身份了,但子女是业主身份却不住在这里,就是住在小区年轻人都在忙事业,都在忙赚钱养家糊口,跟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掺和这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为了把小区建设好,也发挥一些老同志的余热,所以我见议是否可以把这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办法进行创新和变通,由业主子女授权或委托其父母就有权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以上这问题不仅是我们小区的个性问题而是天津市各各小区的共性问题。很多小区业主委员会难产跟源就在此!希望市领导认真考虑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