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0-08-07

标题:问相关部门关于农村房屋产权确认问题

为什么父母给我的的房屋不能正常确权到我的名下,我是本村农业户口,而且户口在确权房屋座落地。特别是在反复签字确认后,最后要出产权证时,提出不能确认到我的名下,请给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如果说有政策为什么当时第一次签字确认时不能提前告知。不能把多年居住的房屋财产就这样化为无有吧!!!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8-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武清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意见》,在确权登记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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