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冷* 提问时间:2020-08-07

标题:离职办完后,能否凭接收函直接从原工作单位调走个人档案?

本人是外地在津就业人员,个人档案在工作单位存放,现在有了新的工作机会,正在申请离职。

据人力说,离职后公司需要办理退工手续,并把档案退给劳动局。

但是新公司也可以存放档案,并且给了档案接收函,要求我尽快把档案调过去。

因此想问下人社局,我离职办完后,是否需要把档案退给劳动局?能否凭档案接收函直接从原工作单位调走个人档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0-08-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联系,为其解释档案等的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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