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20-08-02

标题:给未成年孩子改名手续太苛刻

您好!我是离异的单亲妈妈,和未成年的孩子的两人户口在武清枫丹天城,孩子父亲户口在深圳集体户。我和孩子父亲商议给孩子改名。第一次去东蒲洼派出所,说需要孩子父亲必须到场,于是孩子父亲连夜从广州坐高铁到武清。又说孩子父亲的集体户口必须要首页,又不给办。

我就纳闷了,我知道户籍管理的严格性,但是给未成年孩子改名这事,特别是父母离异的孩子,跟随母亲,出生证明都带着,亲生父亲都到场了,身份证也带着了,为什么还得要父亲的户口页?父亲的户口页跟母亲和孩子的户口也不在一起,也跟孩子的名字有什么关系呢?

人在几千里之外,深圳那边是集体户口,找谁去代办呢?自己亲自去?再花几千块几天的时间?

我们是老百姓,守法公民,只是父亲母亲都同意,都希望给自己的亲生孩子改一名,而已,为什么要让我们付出如此的代价?有户口页不就行了吗?还得要首页,谁都知道集体户口的首页有多么难办。

所以我不明白,也不想给市长添麻烦,只是想,在户籍管理问题上,也应该分事情的大小,孩子的名字一事,只关系到父母,父母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出生证,到场了都,就应该给顺利改名,而不是再给增添难以逾越的障碍。

您说呢?真不是想找麻烦,只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郁闷,想必会有很多人遇到我这样的情况,特此留这个言。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8-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户籍政策中未满十八周岁变更姓名,需经生父母协商一致同时到场,提供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1. 生父母双方共同提出变更姓名申请

2. 生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本人《居民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

4. 生父母《结婚证》

因生父母离异,不能提供《结婚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生活父母《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民事调解书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您的情况需要变更一下父亲的婚姻状况,集体户口首页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如有其他户籍疑问,您可拨打东蒲洼派出所户办室电话:8216777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公安武清分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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