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0-07-30

标题:杨村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编人员单休问题

武清区杨村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编人员为参公编制,应享受周末双休和法定节假日,但执法大队主管领导长期安排在编人员单休甚至不休,也存在早晚加班的现象,大家都有父母有孩子,都想利用周末陪陪家人,一起吃个团圆饭。大队内部存在相应的考勤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在编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公务员法》规定加班应给予补休或补贴,那么请问领导,我们在编人员的加班补偿政策何时可以落实?如何落实?请给出具体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8-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疫情与创城创卫期间,由杨村街道统一安排,综合执法在编人员为单休制, 待疫情与创城创卫结束后,安排调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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