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7年从河北农村转为天津城镇户口,自2017年上天津城镇灵活就业社保,今年已经48周岁,体弱多病,以前在河北的新农合社保没有办法与天津对接,现在没有工作,希望领导能想想办法解决一下实际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的“可否在天津续接在河北的新农合医保?”的问题,区医疗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城乡医保服务中心调查处理。您2017 年之前在河北参加的新农合,已过了待遇享受期,不存在医保转移的问题。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我市居民城乡医保(新农合)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您有本市户籍,如果想参加我市城乡医保,可去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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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的“可否在天津续接在河北的新农合医保?”的问题,区医疗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城乡医保服务中心调查处理。您2017 年之前在河北参加的新农合,已过了待遇享受期,不存在医保转移的问题。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我市居民城乡医保(新农合)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您有本市户籍,如果想参加我市城乡医保,可去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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