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的咨询
尊敬的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您好:
据了解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报名资格为: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我具有工程类本科学历毕业5年,期间在天津市碧泉地热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和盛房地产公司同时工作且任职满3年(单位情况如图1,图2),在两单位任职期间也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但由于公司法人为同一人,顾只在天津市碧泉地热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社保。
据朋友了解,考试报名时需要填报报名单位与考试后需要复审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须与报名填报单位统一,并对填报单位经营范围有要求。
请问:
1.按以上情况,我是否有资格报名天津市二建建造师(机电)考试。
2.如果有资格,请问我这种在两个单位同时任职的情况,但社保仅在天津市碧泉地热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缴纳,考试报名时填报的报名单位与复审时需要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如何填报。
备注:
1.天津市碧泉地热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地热开发;地热水开发及相关服务。
2. 天津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咨询的问题如上,诚望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