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20-07-28

标题: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

尊敬的区长您好:

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1月24日出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试行)为什么武清区泗村店人民政府迟迟不予执行?还是泗村店人民政府没有接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文件?如果已经接收,请问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人民政府还需拖到什么时候?

礼

2020/7/28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8-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泗村店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涉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已依法依规全部完成。

 

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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