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20-07-25

标题:村干部不开会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属于违纪行为

村干部不开会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属于违纪行为

天津市武清区陈咀镇于坝口第三村委会建设幸福大院,没有经过村民议事会议就擅自拆除原村委会旧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8-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今年经镇村两级双方并与区民政局相关部门协调,决定2020年在渔三村原村委会建“幸福大院”。渔三村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两委会议,对“幸福大院”相关事项(拆除原村委会、招投标、工程预算)进行商议,并做了会议记录。两委成员全部同意并签字按手印,并于5月20日召开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应参会42人,实参会38人,对于“幸福大院”的建设规划图进行了展示说明。并对此项工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解释,对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了解答。对于此项工作的表决结果为35人同意,并都签字按了手印,3人弃权。表决结果已超出参会代表人员的一半,会议有效。在2020年7月24日,村内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期间,支部书记王海良对于“幸福大院”的相关问题(拆原村委会房屋问题、工程预算等相关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有录音为证),全体代表未提出任何异议。参会代表人员37人。30人同意,7人弃权,会议有效。为此,对于村民所反映的建“幸福大院”未履行相关民主程序的问题不属实。

 

武清区陈咀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