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20-07-16

标题:“人户分离”中小学上学问题

1.户籍在本市其他区,居住在武清区,有固定住所,这种“跨区人户分离”政策是否适用于武清区的所有中小学校?如在武清区入学,是否具有武清区的学籍?

2.武清区学校要求的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证明,是哪个部门开具的、居委会还是其他部门?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7-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适龄儿童的户籍是入学重要依据之一。按照您的描述基本属于“跨区人户分离”类型。依据天津市2020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应由户籍所在区安置入学。如需要在我区入学,或者将户籍迁到武清区房产上,实现“人户统一”,或者提供由户籍部门开具的因户籍政策不能实现人户统一的证明材料。鉴于您孩子距离入学时间还较长,请关注入学当年的招生政策。

 

武清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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