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了改革,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对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进行评估和推荐,不再要求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等辐射活动的人员参加以上单位组织的辐射安全培训。有相关培训需求的人员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发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网址:http://fushe.mee.gov.cn)免费学习相关知识并应当通过生态环境部培训平台报名参加考核,相关要求请到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搜索查看《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57号)了解详情。
如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线上考核,请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搜索查看《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环辐[2020]11号)(或登录网址 http://sthj.tj.gov.cn/root16/mechanism/fushechu/202003/t20200317_36968.html?keywords=%E5%9F%B9%E8%AE%AD%E5%92%8C%E8%80%83%E6%A0%B8)或根据通知中的联系电话了解考核详情。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