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0-06-23

标题:好美嘉园物业收取停车占地费

2016年小区新物业接管,开始收取占地停车费720元每年,我交了2016-2017年车费720元。随后2017-2019年车位多次被其他车辆占,跟物业沟通,物业让自行解决。本人也不经常回小区住,所以也未深究。据了解当时小区乱停车位现象很多,门禁无人看管随便进出车辆。本人认可2020年后面产生的占地车位费,不认可之前的费用。现小区要求补齐之前三年车位费才能进出小区门禁。请问有关部门这样合理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7-01 是否超时:否

王**: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王**: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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