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0-06-19

标题: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请问会计人员必须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那还用参加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吗,后者教育是聘任职称的必要条件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0-06-19 是否超时:否

您好:从2019年开始继续教育范围修改为: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现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属于培训范围的人员参加天津会计网上培训、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平台相关公告栏目登记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天津市会计学会培训、局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培训均可以,全年需要学满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分,供需科目30学分。参加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供需科目培训,可以申请确认30学分。将来应成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任的条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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