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 2017 年6 月 24日,在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泽水南路西侧国兴团泊湖墅售楼中心购买了瑞城东苑 18 号楼 1 单元1704,开发商为天津中瑞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 年 1 月 9日收到开发商寄送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通知我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到售楼中心办理收房手续,但在房屋交付通知书中写明是因政策原因赠送面积不能实现。望政府明确是否是因政策原因导致我的房屋由三室变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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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主要因为项目高层18-21号楼在销售前期因市场及客户接受度问题,开发商拟调整设计方案,对于部分户型为客户增加一个空间,在审批阶段就按有增加空间的方案进行了宣传,但后期该方案未能审批通过,故造成赠送面积未能兑现。关于虚假宣传有赠送空间的问题,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中瑞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津市监静综罚〔2020〕70号”。该处罚决定书已经进行了公示,您可以登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公示信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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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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