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北镇万汇文化广场小区是40年产权的公寓,电费是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不满一千伏安0.6768元,但是开发商转供电企业没有争的同意,合同欺诈的手段收取每度0.26元的服务费。我们业主投诉无门,哪个部门都推诿,不作为。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分拨至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办理。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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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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