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唐* 提问时间:2020-06-13

标题:为什么转供电附加收费(服务费),可以达到0.26元。我们生活成本太沉重

我们中北镇万汇文化广场小区是40年产权的公寓,电费是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不满一千伏安0.6768元,但是开发商转供电企业没有争的同意,合同欺诈的手段收取每度0.26元的服务费。我们业主投诉无门,哪个部门都推诿,不作为。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0-06-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分拨至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办理。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市场监管委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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