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雨造成小麦倒伏,但由于部分农户的小麦倒伏未超过30%而不予补贴,但终究对农户个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请问这是否合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经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判断此情况合理。根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小麦种植保险(天津地区)条款》第三条要求: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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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经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判断此情况合理。根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小麦种植保险(天津地区)条款》第三条要求: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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