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唐* 提问时间:2020-06-09

标题:天津对转供电收费企业缺乏监管,导致老百姓投诉无门

我们小区是40年产权公寓。开发商(维多利亚地产开发商)目前收取我们的电价是0.9401元每度,(0.6786元/度的电价+0.2633元/度的服务费)。多次和属地物价监管部门反应收效甚微,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我已录音,后期我要想媒体报道)。请问小区开发商这样收取我们转供电商业电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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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0-06-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分拨至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处理。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市场监管委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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