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0-06-01

标题:原房主过世后,父母有没有权利继承他的房产。

两年前我们买的天津市宁河区恒大的房子,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信息全都是我弟弟的名字,1年前我弟弟去世了。现在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了,我们想把房子落户在父母名下,宁河房管局要求我们开具公证处的公证书,证明我父母继承他的房产和他名下的贷款,开完以后,我们到房管局,被告知名下贷款必须结清,才能办理房产证。我父母年迈丧子,没有能力还清七十来万的尾款,但我们有能力按月还按揭。现在房管局以贷款人名字是我弟弟为由不给办理房产证。银行也不给开具变更贷款人信息的手续。那么我认为,既然债务人死都不能变更,那么我们就不是债务人,我们也不用还贷款了。银行又说,逾期走法定手续,拍卖房产。我想问,银行不给办理变更手续,还强制要拍卖房产。这是什么行为,法律是支持他们强取豪夺老百姓一辈子的血汗钱的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6-03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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