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核查处理过程中,我们将继续跟进该问题,请您持续关注。 感谢您的来信!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挂甲寺街办事处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市住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大体上需要“六步走”,即制定方案、协议公示、施工图审查、联合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经相关业主或承租人同意后,共同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属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将实施方案和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在计划加装电梯的门、楼、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间因加装电梯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未书面提出反对意见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方案和协议盖章确认。详情您可以到街办事处进行咨询。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