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20-05-27

标题:开发商因疫情延期交房的免责期是多久?

领导您好,

2018年末在八里台公园里购买房产一套,按合同应该6月30号交房,目前开发商发延期通知,以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为由,推迟到12月31交房。

1.请问政府有关疫情延期这块,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期究竟多久?

2.政府是否针对免责期已经出台相关条文,供老百姓当做维权依据?

疫情导致的困难,我们老百姓理解,可疫情也不应该是某些开发商的挡箭牌,希望政府能早日下发相关条文,保障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5-28 是否超时:否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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