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现在网约车叫车APP当中的价格,严重扰乱正规出租车价格,正规出租车价格是由政府定价,而网约车平台APP则利用国家法律的“空子”,用促销反优惠券的形式,来扰乱政府对正规出租车的定价,导致现在正规出租车每天基本上没有生意,生活困难,如果这样政府也坐视不管,不作为的话,请问政府领导们:正规出租车存在的意义何在?希望政府领导能切身为我们正规出租车司机考虑一下,为我们办些实事,能给我们正规出租车司机一个满意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投诉网约车企业发放优惠券,严重扰乱正规出租车价格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价格监管部门、反不正当执法部门经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如下:依据《天津市定价目录》第5条交通运输城市客运交通“定价内容: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定价部门: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除外”规定,本市自2019年12月1日调整客运出租汽车价格,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调整本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9〕712号)文件规定,本市客运出租汽车为政府定价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为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依据《价格法》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成本和供求自主制定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网约车“市场运价”水平的规定。另外,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其发放优惠券促销行为,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规定的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任何一种,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建议您将此诉求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从行业监管和政府定价的角度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投诉网约车企业发放优惠券,严重扰乱正规出租车价格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价格监管部门、反不正当执法部门经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如下:依据《天津市定价目录》第5条交通运输城市客运交通“定价内容: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定价部门: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除外”规定,本市自2019年12月1日调整客运出租汽车价格,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调整本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9〕712号)文件规定,本市客运出租汽车为政府定价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为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依据《价格法》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成本和供求自主制定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网约车“市场运价”水平的规定。另外,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其发放优惠券促销行为,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规定的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任何一种,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建议您将此诉求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从行业监管和政府定价的角度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市场监管委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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