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金* 提问时间:2020-05-25

标题:禹州悦府小区销售宣传与实际交付严重不符

1、销售宣传为断桥铝门窗,交付为塑钢窗,质量堪忧。

2、销售宣传物业费为2.63元,交付时收2.64元,备案改动未通知业主。

3、销售宣传时车位可租可售,交付后未购买车位的不允许业主车进入地下停车场,即使现在装修也不许进,完全没有人性。

4、装修垃圾清运费7元每平米,个人认为标准虚高。

5、所有问题反应多次永远是再沟通,至今无答复和解决办法,拿业主的诉求视空气。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5-26 是否超时:否

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