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0-05-23

标题:翡翠半岛无良开发商绑定车位卖房

我于2018年12月5日购买翡翠半岛85平米高层两居室,售楼处销售经理收取2万定金,后在我补交购房首付款时突然告知我买房需要购买价值10万元的地下车位,前期2万购房定金给我开据的车位定金财务收据,让我正常交付全额购房首付款,说买房都是必须绑定车位的,后经法律渠道了解到,开发商销售房屋无权强制要求购房人绑定车位才可购买房屋。后多次找开发商销售人员以及销售部负责人协商退车位款,他们均以车位绑定为由不退款,对于开发商这种明显店大欺客,违反国家法律绑定销售车位的行为,我请求政府相关负责部门给我们老百姓讨回公道,漫漫一年多的维权退款始终得不到政府部门的帮助,期望政府给我们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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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6-0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企业涉嫌捆绑销售问题,您可携带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或向我委提供相关证据再转市场监管局。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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