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2009年3月山东辞职来天津工作,山东保险缴纳至2009年3月,2009年3-8月在天津一家出版社工作未缴纳保险,2009年9月换工作开始在天津缴纳社保至今,户口2012年迁入天津,请问2009年3月-8月的社保此次可以补缴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联系,为其解释养老保险补缴的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联系,为其解释养老保险补缴的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0年5月2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