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20-05-11

标题: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方式和缴费标准问题解答

被征地农民以本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可以按照40%、35%、30%的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作为征地补贴记入个人账户。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由申请用地单位在征地片区综合地价以外另行支付一次性补助。文件中提到的综合片区以外的补助金额如何计算?请详细说明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5-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政策,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由申请用地单位在征地片综合地价以外另行支付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如果平改可享受相关政策及保险缴费标准和方式已通过电话向本人告知。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82100011。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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