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给“美丽屋”房屋租赁公司,该公司应于今年3月1日支付房租,但是到目前一直未支付,跟该公司打电话沟通无果,请住房保障监督部门协助。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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