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20-04-28

标题:房产证错误问题

我的房产证是2002年10月10日河北区房管局填发的。现在办理户籍时发现房产地址错误,我实际居住地址是8-33-101,房产证是11-33-101本小区11号楼跟本没有33门,是明显错误,现在如何纠正?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4-29 是否超时:否

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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