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韦** 提问时间:2020-04-17

标题:关于武清区乡榭郦舍小区86号楼公建改变用途的投诉

乡榭郦舍小区86号楼是小区配套公建,目前被开做养老院。按照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非经营性公建应该按原功能使用,禁止改变用途。我们小区公建被改变用途后,引起业主民意反弹,怨声载道。请政府部门启动调查,请其恢复公建的原始设计功能。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4-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物业办承办人员于2020年4年24日10时30分与韦先生取得联系,韦先生表示对于留言的事不知情,不是本人真实意愿投诉。针对留言内容乡榭郦舍小区86号楼为公建,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体、商业服务、社区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规范未对配套公建进行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分类。镇政府正在积极协助区职能部门进行协调。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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