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榭丽舍小区86号楼是小区配套的公建,性质是非经营性公建,目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按照政府规定,该公建不应该改变用途,目前,该公建被开做养老院,特此投诉。希望政府查清产权归属,完成公建移交,恢复初始设计规划功能。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 国土主管部门应将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移交等内容,作为土地使用条件,在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时予以公布。开发建设单位在参与竞标活动时,应充分考虑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成本,自主报价,建成后应无偿进行移交。此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乡榭郦舍项目土地出让时间为2002年,因此该项目不执行《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相关规定。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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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 国土主管部门应将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移交等内容,作为土地使用条件,在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时予以公布。开发建设单位在参与竞标活动时,应充分考虑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成本,自主报价,建成后应无偿进行移交。此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乡榭郦舍项目土地出让时间为2002年,因此该项目不执行《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相关规定。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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