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名是老父亲(农业户口)已去世,儿子(非农业户口)无妻子儿女,留下一套危房,现在房子已经不能居住了,重建向政府申请建房证不予批准,请问这个情况如何处理,房屋不能住人了,也不允许新建,难道只能露宿街头了吗?曾咨询过该平台,转到镇政府,给的回复依然是不能办理建房证,就目前的情况如何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大王古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枣林村包村领导和分管城建工作领导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根据《武清县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武政发[2000]9号,文件第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武清县规划土地管理局具体承办审批工作。您是非农业,对农村宅基地没有使用权,因此不予批准办理房屋翻建许可证。建议对房屋进行修缮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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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大王古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枣林村包村领导和分管城建工作领导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根据《武清县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武政发[2000]9号,文件第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武清县规划土地管理局具体承办审批工作。您是非农业,对农村宅基地没有使用权,因此不予批准办理房屋翻建许可证。建议对房屋进行修缮加固。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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