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0-04-16

标题:静海区自来水公司收取费用是否合理?

本人于2020年4月14日补办了水卡,水务公司收取了10元补卡费,开出的票确是维修费。本人存在以下疑问:

1、本人在同一天补办了电卡、燃气卡、社保卡,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为何独补水卡收费?

2、本人只补办水卡,并没有进行任何维修,为何开出的票据是维修费?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4-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1、我公司收取10元补卡费是参考上级单位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的工本费。 2、补卡费开票栏目写成维修费是因为我公司2011年形成的收费系统,当时把小项收费项目归入维修费一直延用到现在,鉴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已对开票系统进行及时调整,增加补卡费科目。我公司已向您解释,如果您需要更换发票,我公司将积极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水务公司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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