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问题
本人于2018年在校期间在沈阳市考取初级会计资格证书,2019年7月本科会计学专业毕业。没有在沈阳市做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毕业后2019年8月入职天津的企业从事会计工作。现在是否需要在天津会计网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否需要做继续教育。另外提到的(上传的会计证明材料包括: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带有姓名的交接单、账簿、凭证等)是什么意思,凭证账簿什么也不能加盖公章呀。提供相关说明可不可以例如:xxx于2019年8月入职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特此证明。并加盖组织人事部公章。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