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0-04-15

标题:2019年度会计中级资格合格证书领取能否延迟

天津市公布2019年会计中级资格合格证书于2020年4月15日-4月30日发放。本人现居北京市,由于疫情原因,往返天津市与北京市需要隔离和核酸检测等要求时刻在变化,预计无法按时领取。请问是否可以延期进行资格审核以及领取合格证书?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0-04-15 是否超时:否

您好:您可以4月30号以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携带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身份证到原报名的区财政局办理资格审核及领证手续。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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