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区内生炉子烧炭产生火灾隐患并造成环境脏乱差
饭店靠小区内部开通小门,已经是私自改造房屋主体结构,是违章行为,通过8890等多种渠道投诉都无人治理,杨村综合执法明确告知他们没有执法权力,不归综合执法部门管。该饭店还在小区绿化地上烧炉子烧炭,把小区环境搞的脏乱差,并造成火灾隐患。2107年武清全域实行“无煤区”建设,室外禁止烧烤。为什么他可以在小区内烧炉子烧碳?小区环境被污染,物业置之不理,同样告知没有管理权,只有告知权,难道小区环境不是物业管理吗?春季风多气候干燥,容易发生火灾,并且火点就在居民区内,给居民造成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我想问问一是私自改造房屋主体结构,二是小区环境脏乱差,三是在居民区烧炉子烧炭造成火灾隐患,这些问题到底归哪些部门管理,请有关领导明确告知,让老百姓也明白明白,别找了这部门一句没权利就给打发了。如果应该该部门管理但该部门不履行职责,老百姓该怎么办?










